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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
2020年1月25日实施的第ZPU-598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和投资活动法》规定, 外商投资者可以投资外汇、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
2014年5月6日公布实施的第ZPU-370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股份公司和股东权益保护法》、2015年6月3日公布实施的第ZPU-387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证券市场法》和2009年9月16日公布实施的第2009-40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证券确认规则和国家证券注册发行细则》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从事证券交易。证券交易需要通过当地的证券中介机构即经纪人进行,使用当地货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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