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俄网【www.huanenet.com】--中国专业的俄语国家投资法律智库。授权联系人刘合君俄语律师微信:huanefocus

环俄网【www.huanenet.com】--中国专业的俄语国家投资法律智库。授权联系人刘合君俄语律师微信:huanefocus

自2022年2月21日俄罗斯对乌克兰正式采取军事行动以来,俄乌局势紧张,包括欧盟在内的西方国家已针对俄罗斯展开多轮制裁。据报道,欧盟成员国禁止向俄罗斯任何主体或为在俄罗斯使用之目的直接或间接销售、提供(广义上理解包括租赁)、转让或出口包括飞机及部件等在内的航空航天业货物和技术,并禁止提供与这些货物和技术相关的技术援助、经济服务、融资服务等[1]。根据禁令,各大航空租赁公司须在3月28日之前终止与俄航空公司之间的租约。

据悉,有媒体于2022年4月5日发出最新报道称:欧盟正在制定针对俄罗斯的一揽子新制裁措施,可能会限制飞机租赁、航空燃料、钢铁产品和奢侈品的交易。该制裁措施目前虽尚未正式发布,但不排除后续会有新一轮的制裁。

虽然取消租赁或终止租约并不困难,但要收回飞机则可能会面临种种困境。为反制西方对俄罗斯航空业实施的全面制裁,普京签署了一份《外部制裁下保障交通系统和支持商业法律修订案》,根据该法令,俄罗斯联邦将为俄罗斯公司租赁的外国飞机提供重新登记的机会,并向它们颁发俄罗斯国内的适航证书,意在保证俄罗斯公司可以留用外国租予的飞机,并在俄国内航线上继续运营。据报道,大约有500架被租赁给俄罗斯的飞机仍然滞留在俄罗斯境内,无法收回。全球性投行杰富瑞公司的数据表明,俄罗斯所有航空公司的机队中有大约728架西方制造的飞机,其中515架由外国出租人租赁,航空业分析公司Ishka估计这些飞机总价值高达103亿美元。

如何在当前的局势下取得租赁至俄罗斯的飞机的控制权是目前外国(包括中国在内)出租人颇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在俄罗斯运营的飞机降落至中国时,出租人能否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下获得其对于飞机的控制权?有哪些可行的路径?在取得控制权后,继续将飞机运往境外是否可行?

作为深耕航空金融领域多年并兼具诉讼经验的综合性律师团队,我们结合相关航空租赁项目经验,以及中国境内诉讼、执行实务技巧,初步探索在当前的俄乌局势下出租人在中国境内可能获得飞机控制权的路径和方式以及继续将飞机运往境外的可行性。

一、在中国境内可能获得飞机控制权的路径

对于出租人在中国境内获得飞机控制权的路径,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依据中国法律和公约等对于下列路径的操作性、可行性进行综合的分析。

(一)申请中国法院认可并执行境外已有的判决或裁决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一国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在另一国境内发生效力或者强制执行,称为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规定了以下条件:1. 外国法院所在国与我国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2. 当事人或外国法院提出申请;3. 该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2]基于以上前提,我们分别从判决和裁定两个角度进行讨论。

1. 申请中国法院认可并执行境外已有判决

目前,通过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以扣押或取回租赁飞机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果我方取得了外国法院针对飞机取回的最终判决,且中国与该法院所在国订立有司法互助协定或中国法院的判决在该外国的法院取得了互惠待遇,则我方可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而无需复审或另行起诉。截至目前,中国与比利时、意大利、法国、西班牙、新加坡、韩国、俄罗斯、波兰、希腊、朝鲜、泰国等多个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相关合作,其中与比利时、新加坡等国的司法协助范围不涉及承认和执行法院裁决。

此外,虽然中国于2019年7月2日对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的文本进行了签署确认(提示注意:仅是确认文本而并非签署了公约,因此该公约尚未对中国生效),但对于外国判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同样无法以此为依据进行申请。因此目前难以通过申请境内法院认可和执行境外判决的方式取得飞机的控制权。

2. 申请中国法院认可并执行境外已有裁定

如果境外仲裁机构就我方的飞机取回事宜作出最终仲裁裁决,并且该裁决是由《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缔约国作出,则该裁决可能由中国法院依据纽约公约承认并执行(或者如果该仲裁裁决是在香港作出,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因此,根据我国参与缔结的相关国际条约,通过中国法院执行已有的裁定有可能达到获得飞机控制权的目的。

(二)在中国境内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在对案件进行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诉讼保全这一方式可以将飞机的控制权在判决前锁定在中国境内,但前提是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要求。

首先,如果案涉合同中已有约定由外国法院管辖,则在向中国法院申请诉讼时存在以此为由不予受理的风险。

其次,若不存在上述管辖方面的约定,在飞机进入中国境内时,可考虑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3],并同时采取申请保全的方式,暂时查封、扣押案涉飞机。但此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案涉飞机已进入中国领域内并以此为管辖依据,而这将与法院查扣飞机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即法院采取措施时,飞机是否仍在中国境内不能确定)。

(三)机场依据其他协议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4]行使留置权可以使飞机的出租人(债权人)对飞机拥有合法的占有权,但前提是要求出租人与运营人之间有相关协议项下的约定。

因此,除诉讼或仲裁之外,另一路径则是:可确认中国境内机场与俄罗斯运营人之间是否有签署《地面服务协议》等一系列协议。若在俄罗斯运营人拖欠管理费用等前提下,机场可能可以依据其与运营人签署的协议内容及适用法律行使飞机留置权,将其暂时扣押在中国境内。

但此种做法的风险在于,飞机的实际控制权仍不在出租方。

(四)自力救济取得飞机控制权

中国和俄罗斯同为《开普敦公约》的签约国。依据《开普敦公约》的规定,对于开普敦公约缔约国内进行的租赁交易,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终止合同并占有飞机。依据上述规定,看似出租人可以依据自力救济夺回飞机控制权,但出租人依据《开普敦公约》主张飞机控制权的自力救济面临着两方面的法律困境:

首先,法律适用方面,根据《开普敦公约》的规定,“在设定或规定国际利益的协议订立之时,债务人位于缔约国的,适用本公约。”换言之,如果俄罗斯运营人同时是债务人,方可适用《开普敦公约》。

其次,即便可以适用《开普敦公约》,出租人依然面临着由于中国在批准《开普敦公约》时的保留声明而无法实现自力救济的难题。中国作为《开普敦公约》的缔约国,在批准《开普敦公约》时声明:《开普敦公约》中所规定的任何救济,必须经过中国法院同意后方可施行。

因此,出租人在中国境内无法直接占有运营人管控下的飞机,必须在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且经由中国法院同意进行方可执行,目前情况难以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达成上述的诉求。

二、合法取得飞机后出境的监管要求

若出租人通过上述路径合法取得了飞机控制权,如需安排飞机出境,还需要以下机构的通过或配合:

(一)海关的监管要求

对于进出境运输工具,海关拥有一般监管权限,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若出租方合法取得飞机后,需要向海关提交出境申报的电子数据、纸质申报单证并办理运输工具的结关,获得《结关通知书》。[5]

(二)民航管理局的飞行计划要求

依据《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与一百七十八条等相关规则,外国民用航空器需要依据双边协定(如有)或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接受方可飞出境内,并依据批准的飞行计划执行飞行任务。[6]

(三)机场的配合

出租人在取得飞机控制权后若需安排飞机出境,也需要机场各方的协调配合。中国法律对于飞机执行飞行任务前,机场的权利和义务并无明确要求。但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机场负责民用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的情况中的权利和义务。另外,机场管理机构与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也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提供必要的生产运营信息,协助飞机确认起降时间、确认飞行航道、确认天气情况是否适宜飞行等。[7]

三、建议

除上述取得飞机控制权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合法取得飞机后安排飞机出境涉及的种种要求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俄乌局势不明朗,中国法院是否愿意受理俄罗斯运营飞机争议或进行查封、扣押等执行程序仍为未知数。不能排除法院、海关、民航局顾虑案件牵涉俄乌、中俄等敏感外交及国际媒体热点问题,使得相关决策或裁决做出的时间冗长,导致难以通过官方渠道采取强制性措施取得飞机的控制权。

目前可以采取的取得该架飞机控制权的手段有限,且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如上考虑,我们有如下基础性建议,需要声明的是,具体做法应结合个案予以分析:

1. 可以首先确认出租人与运营人签署的合同中是否有涉及协议管辖的条款,如未约定管辖则该争议被中国法院受理的可能性增大。

2. 应当确认该飞机落地中国的确切时间,以确认何时能够采取向国内法院申请诉讼的手段,及时主张权利。

//结语:可以预见的是,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俄罗斯的制裁影响深远,随着俄乌陷入冲突泥潭,势必会有更多俄运营飞机牵扯其中。如上所述,在此种背景下如果飞机进入中国境内,出租人基于我国相关规定可否合法取得飞机控制权、取得控制权后如何安排飞机出境,取决于多种因素,整个过程复杂而充满挑战。

对此,我们建议交易各方密切关注俄乌局势,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参考律师的意见并结合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川观新闻 《对俄制裁如何影响中俄飞机租赁与融资》https://cbgc.scol.com.cn/news/326715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5]《海关法》第十四条:(一)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二)停留在设立海关的地点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驶离。(三)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办理海关手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不得改驶境外。

[6]《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外国民用航空器根据其国籍登记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降落。

第一百七十八条: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的班期时刻或者飞行计划飞行;变更班期时刻或者飞行计划的,其经营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故变更或者取消飞行的,其经营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7]《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一)机场管理机构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实施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保障机场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影响运输机场安全运营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维护运输机场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二)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

讲俄语的律师,俄语法务,俄罗斯华人律师,商务部推荐律师,贸促会推荐律师,外交部推荐,华人律师,会俄语的律师,俄语合同审核,俄语法律合同翻译,俄语律师刘合君,俄语合同翻译,俄语法律文件翻译,俄语翻译,俄罗斯律师,俄罗斯税务,俄罗斯律师事务所,俄语律师事务所,俄国律师,北京俄语律师,中国俄语律师,塔吉克斯坦律师,乌兹别克斯坦律师,哈萨克斯坦律师,华人律师,吉尔吉斯斯坦律师,土库曼斯坦律师,白俄罗斯律师,俄罗斯律师,乌克兰律师,俄语律师事务所,中俄律师,中俄投资法律,上海俄语律师,广州俄语律师,北京俄语律师,新疆俄语律师,深圳俄语律师,哈尔滨俄语律师,吉林俄语律师,辽宁俄语律师,莫斯科,重庆俄语律师,西安,俄语律师,中国俄语律师网,圣彼得堡,华人律师,俄语律师,叶卡捷琳堡律师,税务,报账,俄语,懂中文的的俄罗斯律师,俄语律师,俄罗斯律师协会,俄罗斯工商会,律师,海南,四川,俄语陪同翻译,说俄语的律师,俄语律师,俄罗斯律师,投资,贸易,俄罗斯,最新消息,俄罗斯新闻,经济,法律,俄罗斯企业尽职调查,仲裁,诉讼,合同,信用证纠纷,俄罗斯,建设工程,建筑,专利代理,申请,乌兹别克斯坦,商标,侵权,知识产权,修船合同,造船合同,采购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中亚,投资,尽调,公司注册,公司登记,企业注册,乌兹别克斯坦注册公司,塔吉克斯坦注册公司,吉尔吉斯斯坦注册公司,土库曼斯坦注册公司,俄罗斯注册公司,哈萨克斯坦注册公司,中国俄罗斯律师事务所,俄罗斯著名律师,法务,合同审核,俄语,哈尔滨,哈萨克斯坦中国律所,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律所,赴俄投资法律风险,俄罗斯投资法律,俄语,律师,俄文,采购合同,协议,俄语法律翻译服务,俄罗斯,建设工程,协会,建筑工程,平行进口,重庆,律师,卢布,换汇率,诈骗,俄罗斯报警电话,俄罗斯警察,律师,俄罗斯被诈骗,留学生,微信换汇,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被骗,骗子,不支付货款,办签证,机票,聘请律师,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北京聘请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融资租赁纠纷,刘和君律师,俄语,律师,济南,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太原,石家庄,俄语,律师乌鲁木齐,刘合军,兰州,西宁,银川,西安,昆明,贵阳,武汉,长沙,远东律师,远东俄语律师,华人律师,俄罗斯,郑州,济南,南京,杭州,福州,合肥,南昌,广州,俄语律师,律师事务所,南宁,海口,福州,福建,厦门,俄语陪同翻译,重庆,深圳,宁波,俄语翻译,俄语商务,翻译,陪同,价格,当地,俄语,本地,找俄语翻译,俄语律师,刘合君,海口,海南,俄语法律翻译,同声传译,俄语,高水平俄语律师,俄语翻译,信达立律师事务所,济宁,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俄语律师,乌兰察布,辽宁,刘和军律师,沈阳,大连,鞍山,民间借贷,欠款,欠钱不还,信用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俄语律师,黑河,江苏,南京,俄语律师,浙江,杭州,安徽,哈萨克斯坦律师,福建,福州,俄语律师,江西,南昌,山东,济南,俄语律师,律师,河南,俄语律师,律师,郑州,涉俄律师,湖北,武汉,湖南,俄语律师,长沙,俄语涉外律师,俄语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海南,海口,吉尔吉斯斯坦律师,四川,成都,俄语,中亚,哈萨克斯坦,律师,云南,昆明,俄语律师,律师,莫斯科,乌兹别克斯坦,律师,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塔吉克斯坦律师,海商法律师,造船,修船,港口,货代合同,运输合同,俄语律师



返回上一页
Copyright © Huanenet.com 北京环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